Section 301 关税自2018年起分四批(List 1–4A)对中国原产商品加征7.5%–25%不等的关税,2024年起对电动车、半导体、太阳能电池、医疗用品等实施阶段性上调。

Section 301 与 2025 年起的 IEEPA 对等关税、芬太尼关税以及 Section 232 行业关税叠加计算;同一 HTS 下不同原产地税率差异显著,申报前务必按最新 HTS 与 Chapter 99 条款逐票核对。

豁免(exclusions)按 HTS 与产品描述精确匹配,且多为限时,需持续跟踪 USTR 公告。